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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内是否应设“吸烟房”?重庆控烟新规引争议

健言 2020-10-20

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南方周末 Author 崔慧莹

“吸烟室的设置,不利于通风。在吸烟室吸烟,增加了感染、传播新冠肺炎的风险。因此,不主张,也不支持,在公共娱乐场所内、在公共室内设置吸烟室的做法。”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说。

目前全国人大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《未成年人保护法(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)》,在第17条第一次提到“烟”的概念时,亦明确指出“含电子烟,下同”,有望首次在全国性法律中明确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。

南方周末记者 崔慧莹
责任编辑  曹海东
本文首发于2020年8月8日《南方周末》

全国成人吸烟率监测数据显示,有控烟相关的立法、执法,就会出现吸烟率、二手烟暴露率的下降。(IC Photo/图)

北京、上海之后,重庆也即将推出公共场所控烟条例。
2020年7月30日,《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(草案)》(下称《条例(草案)》)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发布,公开征求意见,拟在“托幼机构、少年宫、中小学校、妇幼保健机构、儿童医院的室内外区域”全面禁烟,但拟允许在餐饮、住宿、休闲娱乐场所内设置“吸烟房”的规定,引发控烟专家不满。
 “如果重庆的这项规定可以通过,那将是中国控烟事业的倒退。”在8月6日于北京召开的一场专家讨论会上,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专家赵建文研究员说,一些小餐馆可能只有两个房间,不具备设置吸烟房的条件,如果不能全面禁烟,会给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大打折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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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城出台全面无烟法规

重庆市控烟条例起草咨询专家组成员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前主任姜垣介绍,2015年6月,北京通过了一部史上最严的禁烟令,到今年刚好5周年。截至目前,全国已有23个城市出台了全面无烟法规。
“全国成人吸烟率监测数据显示,有控烟相关的立法、执法,就能看到吸烟率、二手烟暴露率的下降。”姜垣说,2019年的数据显示,北京市的成人吸烟率已由2014年的23.4%降至20.3%,已接近达成“健康中国”2030年吸烟率降至20%的目标。
2017年3月1日,《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》施行,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、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,此后室内二手烟暴露率大幅下降,上海市成人吸烟率从全面禁烟前的21%降低至2019年的19.7%。
近年来,公众对控烟法规的支持率一直在上升。重庆市成人烟草调查报告(2016)的调查数据也显示,89.6%的人包括吸烟者支持公共场所全面禁烟,支持医疗卫生机构、学校、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的比例超过了90%。
重庆市《条例(草案)》的出台,将保护3100万人口远离二手烟造成的健康损害,覆盖的人口甚至比欧洲一个小国家还高。“但我们要讨论的是,全面禁烟的范围包括什么?室外吸烟区应设在哪儿,设多大?相关处罚的规定能否落到实处?”姜垣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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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内应禁“吸烟房”

上述研讨会参会专家认为,北京、上海和深圳的经验表明,只有规定室内公共场所、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,才能有效执法。而《条例(草案)》中关于室内禁烟范围和吸烟房的设置存在一定漏洞。
如《条例(草案)》第9条的规定,只有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室内区域禁止吸烟,对于一般的企业来说,只有在“室内的公共区域”禁止吸烟。
中国政法大学卫生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于秀艳指出,此处所指的公共区域存在界定不清的问题,“两三个人共用的办公室算不算公共区域?如果单人的办公室可以吸烟,秘书或其他同志进来开会就要遭受二手烟,而且烟也会扩散到其他室内公共区域。”她强调,立法的目的就是要保护人们免受二手烟危害,这种健康保障应该人人都享有,不论社会地位、经济地位、受教育程度高低。
此外,《条例(草案)》第10条则还划定了3类“限制吸烟的公共场所”:餐饮服务场所、住宿休息服务场所和公众休闲娱乐场所的室内区域,在限制吸烟场所可以设置独立的吸烟房。
与会专家认为,以餐馆为例,如果允许设立吸烟区,那么由于烟雾流动,在非吸烟区就坐也会受到二手烟的侵害。设置吸烟室或吸烟包房也很难设置独立通风系统,更难以保障吸烟室的门一直处于关闭状态。在吸烟区、吸烟室工作的服务人员会受到更多二手烟的暴露,无烟立法就没有对所有人提供公平的保护,且会增加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的难度,导致提供同类服务的商家面临不一样的竞争环境。
通过视频连线参会的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, “当前,新冠肺炎仍在全球肆虐,短时间内不可能控制新冠肺炎。防止新冠肺炎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,就是保持通风。而吸烟室的设置,不利于通风。在吸烟室吸烟,增加了感染、传播新冠肺炎的风险。因此,不主张,也不支持,在公共娱乐场所内、在公共室内设置吸烟室的做法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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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畴

除了争议条款,《条例(草案)》中,一项被控烟专家“点赞”的条款是,电子烟也被纳入了监管范畴,即《条例(草案)》所称的吸烟,是指吸入、呼出烟草的烟雾或者电子烟气雾,以及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的行为。
目前全国人大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《未成年人保护法(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)》,在第17条第一次提到“烟”的概念时,亦明确指出“含电子烟,下同”,有望首次在全国性法律中明确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,加强为未成年人营造无烟环境的规定。
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通报,监测显示,重庆2018年全市15岁及以上成人吸烟率为24.8%,比2017年的25.5%下降了0.7个百分点,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.1个百分点;一周中(回答调查问卷的前一周内)暴露于二手烟的比例为71.2%,与2017年基本持平。
按照规划,到2020年、2022年和2030年,重庆受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将分别达到25%、30%和80%及以上。而控烟专家普遍担心,如果《条例(草案)》在公共场所“全面”禁烟的规定中遗留一些“尾巴”,将影响其控烟行动目标的履约及落实。
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副主任肖琳研究员说:“在这次疫情当中,健康已经被提到了这么高的标准,成为了2020年的主题词,而重庆作为西部一个非常重要的直辖市,有很重要的引领作用,我们非常期待重庆能向着健康城市的目标,再往前走一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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